林肯曾經(jīng)說過一句話:“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這句話告訴我們法律與道德是缺一不可相輔相成的。
從古至今世界上沒有亙古不變的道德,也沒有亙古不變的法律。法律與道德是不斷的變化與完善的。馬克思主義認為法律與道德既有區(qū)別又有聯(lián)系。
考古學家威爾遜在周游世界的考察日記中,記載了這樣一個親身經(jīng)歷的事情。
在非洲一個原始部落中,部落里的人們發(fā)現(xiàn)經(jīng)常有東西失竊,于是部落里的組長召集全族人開會:“為了使我們能繼續(xù)保持安寧與和諧的生活,我以全族族長身份下令,偷竊者一旦被捉住按部落規(guī)矩將受到鞭打20下的懲罰?!?/p>
但是盜竊者依然我行我素,豪不聽勸,族長依舊召令人們開會警告,但偷竊者還是繼續(xù)行竊,族長忍無可忍召開第三次大會說:“偷竊者一旦被捉到將鞭打40下?!?/p>
有一日,有人報告說偷竊者已經(jīng)捉到。消息傳開,人們各個都來到了廣場,看看誰是偷竊者。當大家看見偷竊者的時候,誰都沒有想到,偷竊者竟然是族長年邁的媽媽。但是族長卻履行諾言代替自己的母親鞭打了40下。
而這件事告訴我們公者無私之謂也,平者無偏之謂也。
族長既履行了法律也完成了一個人的道德所在,完成了自己的責任和自己對母親的孝道。所以說法律與道德是不能分開的。
若一個國家具有法律,而沒有道德那么統(tǒng)治這個國家的國主一定是一個暴君,例如秦國的秦始皇由于他的專制統(tǒng)治,使百姓們民不聊生,痛苦不堪。若如果只有道德,那么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了。
所以法律與道德是不能分開的,而且他們應該相互合作。那么這個國家才能繁華昌盛經(jīng)久不衰。而作為中華民族的一個公民我們應該遵紀守法、發(fā)揚社會的道德、傳遞正能量。
道德在我們的心中,法律在我們的身邊。遵法守法、道德做人我能行。
法律這個詞在我的腦海中是神圣的,它就像一個守護神,伴隨在我們身邊,時時刻刻保護著我們;法律,就像一張無形的大網(wǎng),指引著人們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孫悟空,用它那雙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懲惡揚善。法律就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上,就在那肅靜的法庭上,就在禁獵區(qū)那些舉著獵槍的獵人們心中。法律無處不在。
我是一名小學生,已經(jīng)了解到社會上隱藏著一些不安全的因素,應該樹立自我防范意識,在面對不法分子入侵的情況下,不懼怕,勇敢、機智地向公安部門求助解決。
1.獨自在家,要鎖好木門、防盜門等。如果有人敲門,千萬不可盲目開門,應首先從門鏡觀察或隔門問清楚外來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應開門。
2、外出或在公共場所,需要提高警惕,加強自我防范意識。
3.匪警電話的號碼是110。這個號碼應當牢記,以便發(fā)生異常情況時及時撥打。
4.撥打110電話,要簡明、準確地向公安部門報告案件發(fā)生的地點、時間、當事人、案情等內(nèi)容,以便公安部門及時派人處理。
5.打報警電話是事關社會治安管理的大事,千萬不要隨意撥打或以此開玩笑。
同學們,我們一定要提高警惕,守衛(wèi)安全,把法律裝在心中,讓我們共同爭當遵紀守法的好兒童,促進社會和諧,助力中國夢。
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zhì)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學好《教師法》、《教育法》等有關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
在這次活動中,我重溫了《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著重學習了《教師法》。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識,收益很大。
(一)遵守、律和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jié)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zhì)等方面全面發(fā)展;
(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xiàn)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yè)務水平。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自古就有“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說法。但“育人”隨著時代的發(fā)展,不斷有新的內(nèi)容,現(xiàn)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這就要求老師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質(zhì)、思想素質(zhì)、業(yè)務素質(zhì)。
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為:傳道、授業(yè)、解惑。這其實只指出了老師“教書育人”的職責中教書的一面,而“為人師表”則對老師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時間定格在七點,晨曦初灑,我們已經(jīng)站在公交站臺等待著拐角那一輛886緩緩駛來,帶領著我們開啟一天忙碌而又充實的西城法院實習生活。
在學校三年的法學學習,讓我們在法學浩瀚大海中不斷拾取一點點的知識,積累起一點點作為法律人應有的浩然正氣。或許正是初學者的共同缺點——急于展示自己,我們等待著一個機會涌出海面,將自己汲取的營養(yǎng)與他人共享。而這樣的一個難得的實習機會,正給了我們這樣的機會,讓自己小小的熱量得以揮灑。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樣一句話放在任何時代都不為過。在學校這樣一個學術的象牙塔里,我們沉浸在法學的氛圍中,把那些抽象難懂的知識都當成了理所必然。然而,當我們真正走上了社會,與不同背景的人接觸時,才發(fā)現(xiàn)用所學解決現(xiàn)實問題是如此的困難。這個困難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面對的當事人的不理解,前來咨詢的人大多是不懂法律,或者在遇到問題后查過一部分法律,卻因為理解的偏差或者斷章取義而造成了誤解;二是我們自己的“不理解”,即在將書上知識與用到現(xiàn)實中的“不理解”,這大多是由于我們知識上的漏洞或者在學習中的誤解,導致在運用中不得其意,錯誤使用。
此外,在學校的片段學習或者部門學習也在實習中得到串聯(lián),整個案件從最初的起訴到最后的判決執(zhí)行都走過一遍,不僅了解了整個運行過程,也掌握了書上沒有講到的小細節(jié),而這些細節(jié)是實踐中不可或缺的,這對于將來我們步入法律職業(yè)的舞臺是一種莫大的幫助。
從三年前進入法大開始,我們就以法律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在學校,師生的教學交流樹立我們的信念,培養(yǎng)我們的素養(yǎng);在校外,直面案件、當事人讓我們自我審視,完善細節(jié)。感謝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chǎn)權法律診所給了我這樣一個理論與實踐相結(jié)合的平臺,在接下去的實踐過程中我定將認認真真將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在實踐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
18日的活動主要分為兩塊,一塊是農(nóng)民工的街頭法律咨詢,一塊是院落服務,這兩塊服務已經(jīng)進行了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其實本身做這些服務并不是最初的目的,因為我負責的是打工妹項目,最終是想通過這兩種方式認識更多的打工妹,為以后的活動開展提供資源和途徑,以目前的結(jié)果來講,畢竟內(nèi)地人適應這種服務還是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在活動過程當中參與進來的打工妹很少,我想還需要更長的一段時間!
街頭法律咨詢主要是通過展板和設咨詢點的方式來進行,為那些需要法律咨詢但卻沒有經(jīng)濟能力的人提供便利,效果還是蠻好,開始的時候由于時間太早,加上中午太陽很大,很少有人過來看我們的宣傳展板,隨著人流量的增加,過來看展板和咨詢的人也開始增多,因為我想著以后的服務盡量晚一點開始,并且配上宣傳冊,以方便他們閱讀和珍藏,我們所請的咨詢老師提到我們這樣做下去永遠做不大,可用的資源太少,宣傳很不到位,只能小打小鬧的那種,我也覺得自己做活動歷來都是在有限的資源內(nèi),從來沒有想到去向外界尋求資源,雖然有很多的想法,但很多都因為資金的緣故被擱置了,所以,我想著以后做策劃書,向外界拉贊助,如紅十字會,醫(yī)院等,開始嘗試著去做,這又是我項目的一個轉(zhuǎn)折點!
院落服務還是和小朋友玩游戲,這次不同的是有很多的大人來觀看,雖然他們并沒有參與到我們的服務當中,很顯然他們對我們的服務很感興趣,只是游戲設置有點不太符合小孩子的特點,他們很多都不能理會,所以,以后的游戲盡量簡單一些,關于院落服務這一塊,我還沒有想出新的辦法能讓大人也參與進來,可能有挑戰(zhàn)性的游戲要好一些,中秋節(jié)的時候我想在這個院子里面做猜燈謎,大人的參與度就高一些!
社工在內(nèi)地開展還是有些難度,還是要慢慢來,慢慢的改變,爭取做到活動最終的目的,不過在這個過程和變化中,也是有很多人在受益,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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